106學年度第四屆金嗓盃創意合唱比賽規則
● 目的:
(一)為凝聚各系向心力,促進系上同學間之情感,發揮各系特色及團隊合作精神,增添校園活力的氣
息。
(二)增進本校音樂風氣,鼓勵同學發揮創意及自我表現,以提升藝文素養。
(二)比賽排程: 1.訂於107年03月08日(四)召開領隊會議,抽籤排定出場次序,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 異議。
2.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否則不予計分。
(三)比賽時間:107年05月09日(三)下午15:00至18:00。
● 比賽地點:育達科技大學 活動中心。四、比賽規定:
● 比賽規定:
(一) 參賽對象:
1.各系選派一隊,參賽人員以一年級新生為主(大二至大四學生亦可加入),每隊至少20人,至多
40人(含指揮1人及伴奏1-3人)。新生班級人數不足時,得由高年級同學遞補,若無新生班之
系所,得由高年級或以院為單位組隊參賽。
2.參賽隊伍必須有一位領隊老師負責指導比賽事務,學生練習、彩排務必參與,若全程參
與學生練習及帶領學生彩排活動者,將簽請獎勵。
3.伴奏人員不限定為該系學生,但需為本校學生。
(二)比賽方式:
1.比賽歌曲兩首,一首指定曲:本校校歌;一首自選曲:風格不限。比賽時可以校歌配樂版伴
唱、樂器伴奏或自行Remix其它歌曲做為配樂,惟校歌主奏部份不得預錄人聲,預錄人聲者不
予計分。
2.演唱之曲風不限,可由各隊自行發揮創意、並融入系所精神及特色;另可加入隊形變化、舞蹈
動作、口號、隊呼、系旗或自製道具、佈景等,為鼓勵各隊創意之展現,將補助各隊道具器材
製作之材料費,每隊最高補助1,200元。
3.演唱時間:校歌及自選歌曲演唱時間,每隊限時6分鐘(不含進退場時間,自發出聲音或動作開
始計時,至聲音或動作停止時終止計時)。
4.請勿改編校歌歌詞,但可改變節奏或以和聲方式展現。
5.演唱之曲風需以正向、具啟發性或提昇生命價值之曲風為主,不得違背善良風俗或有不雅、妨
礙風化及政治色彩的表演方式出現。
6.參賽所需之服裝、道具、器材可由各參賽隊伍自行創意變化或自製,評分重點以整齊並能表現
各隊精神、特色之裝扮為主。
7.比賽現場提供音響設備、鋼琴、電子琴、筆電及無線麥克風5支,若需其他樂器請自備,禁止以
預錄方式撥放音樂。
8.比賽進行時禁止使用危險器材,如火、瓦斯等。
9.校歌歌詞及配樂版伴唱帶請至活動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10.比賽不提供升降Key服務,請自行提早練習。
11.逾期繳交伴唱帶或繳交不合格之伴唱帶而致使比賽當天機器無法判讀或無法消音者,自行負
責。
● 評分標準:
(一)評分方式:各隊以滿分100分進行評定,評分項目比重如下:
1.創意表現35%、歌唱技巧35%、團隊精神30%。
2.成績若有同分,則以創意表現之高低做為名次之依據,若再同分,依次為團隊精神、歌唱技巧。
(二)違規處理:
1.參賽人數超過40人或不足20人者,每逾(不足)1人則扣總分10分,請務必發揮團隊精神全員到 齊。
2.演唱時間超過6分鐘者,每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以此類推。
3.演唱時請背誦校歌歌詞,未背誦歌詞者扣總分 5 分。
4.比賽期間請按抽籤順序出場比賽,不得私自互調出場順序;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5.比賽進行時,若主持人唱名隊伍三次而仍未到場者,以棄權論處。
6.比賽進行中嚴禁使用粗俗語言辱罵,態度惡劣者將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7.冒名頂替、重複報名、報名資料不實或資格不符,經檢舉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公 布成績,則撤銷名次並追回所有獎勵。
8.違反上述規定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另依學生獎懲辦法提報懲處。
9.未參加彩排支隊伍,將列入競賽規則酌以扣分。
● 獎勵方式:決賽成績按等第予以頒獎,獎項如下:
(一)團體獎:
1.冠軍:團體獎金新臺幣8,000元、獎盃一座。
2.亞軍:團體獎金新臺幣6,000元、獎盃一座。
3.季軍:團體獎金新臺幣4,000元、獎盃一座。
4.殿軍:團體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盃一座。
(二)個人獎:
1.最佳指揮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一幀。
2.最佳伴奏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一幀。
(三)若比賽隊伍表現成績無法達到標準者,上續獎項得從缺。
(四)得獎隊伍之指導老師,另簽請敘獎。
(五)凡獲獎之隊伍,參與校內重大慶典活動演出。
● 會議及培訓:
(一)領隊會議:
1.107年03月08日(四)12:30-13:20於小劇場召開,由各參賽隊伍的領隊老師或隊長參加,由主辦單 位說明比賽規則。
2.抽籤決定比賽出場順序及排練時間,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
(二)合唱培訓:107年03月至04月安排各系合唱教唱課程,聘請專業老師至各系練習教室一對一培訓。
● 注意事項:
(一)參賽比賽之團體對於下列各項,應切實遵守。
1. 填寫報名表,請確實依照填表注意事項辦理。
2.在比賽時不得接受獻花或奏送紀念品。
3.比賽進行時,非比賽人員均不得在比賽台範圍內出現,以免影響秩序。
4.應服從主辦單位的評判,如有意見或抗議事項,須以書面提出。抗議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
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應於各該項比賽成績公布前為之,逾時不予受理。對評判委員所為之評
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抗議。
5. 比賽結束後隨即公布成績,並立即頒獎。
6. 各系於會場等候宣布頒獎,若獎項唱名三次無人上台受獎時,則視同棄權,由下一名遞補之。
7. 抗議事項經書面受理後,將召集評審會議裁決並公布之。
8. 有關本次比賽之相關辦法、最新訊息、異動事項、比賽成績與活動照片,將直接公布於本活動網
頁內,敬請隨時瀏灠活動網頁。
● 目的:
(一)為凝聚各系向心力,促進系上同學間之情感,發揮各系特色及團隊合作精神,增添校園活力的氣
息。
(二)增進本校音樂風氣,鼓勵同學發揮創意及自我表現,以提升藝文素養。
- 比賽時程:
(二)比賽排程: 1.訂於107年03月08日(四)召開領隊會議,抽籤排定出場次序,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 異議。
2.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否則不予計分。
(三)比賽時間:107年05月09日(三)下午15:00至18:00。
● 比賽地點:育達科技大學 活動中心。四、比賽規定:
● 比賽規定:
(一) 參賽對象:
1.各系選派一隊,參賽人員以一年級新生為主(大二至大四學生亦可加入),每隊至少20人,至多
40人(含指揮1人及伴奏1-3人)。新生班級人數不足時,得由高年級同學遞補,若無新生班之
系所,得由高年級或以院為單位組隊參賽。
2.參賽隊伍必須有一位領隊老師負責指導比賽事務,學生練習、彩排務必參與,若全程參
與學生練習及帶領學生彩排活動者,將簽請獎勵。
3.伴奏人員不限定為該系學生,但需為本校學生。
(二)比賽方式:
1.比賽歌曲兩首,一首指定曲:本校校歌;一首自選曲:風格不限。比賽時可以校歌配樂版伴
唱、樂器伴奏或自行Remix其它歌曲做為配樂,惟校歌主奏部份不得預錄人聲,預錄人聲者不
予計分。
2.演唱之曲風不限,可由各隊自行發揮創意、並融入系所精神及特色;另可加入隊形變化、舞蹈
動作、口號、隊呼、系旗或自製道具、佈景等,為鼓勵各隊創意之展現,將補助各隊道具器材
製作之材料費,每隊最高補助1,200元。
3.演唱時間:校歌及自選歌曲演唱時間,每隊限時6分鐘(不含進退場時間,自發出聲音或動作開
始計時,至聲音或動作停止時終止計時)。
4.請勿改編校歌歌詞,但可改變節奏或以和聲方式展現。
5.演唱之曲風需以正向、具啟發性或提昇生命價值之曲風為主,不得違背善良風俗或有不雅、妨
礙風化及政治色彩的表演方式出現。
6.參賽所需之服裝、道具、器材可由各參賽隊伍自行創意變化或自製,評分重點以整齊並能表現
各隊精神、特色之裝扮為主。
7.比賽現場提供音響設備、鋼琴、電子琴、筆電及無線麥克風5支,若需其他樂器請自備,禁止以
預錄方式撥放音樂。
8.比賽進行時禁止使用危險器材,如火、瓦斯等。
9.校歌歌詞及配樂版伴唱帶請至活動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10.比賽不提供升降Key服務,請自行提早練習。
11.逾期繳交伴唱帶或繳交不合格之伴唱帶而致使比賽當天機器無法判讀或無法消音者,自行負
責。
● 評分標準:
(一)評分方式:各隊以滿分100分進行評定,評分項目比重如下:
1.創意表現35%、歌唱技巧35%、團隊精神30%。
2.成績若有同分,則以創意表現之高低做為名次之依據,若再同分,依次為團隊精神、歌唱技巧。
(二)違規處理:
1.參賽人數超過40人或不足20人者,每逾(不足)1人則扣總分10分,請務必發揮團隊精神全員到 齊。
2.演唱時間超過6分鐘者,每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以此類推。
3.演唱時請背誦校歌歌詞,未背誦歌詞者扣總分 5 分。
4.比賽期間請按抽籤順序出場比賽,不得私自互調出場順序;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5.比賽進行時,若主持人唱名隊伍三次而仍未到場者,以棄權論處。
6.比賽進行中嚴禁使用粗俗語言辱罵,態度惡劣者將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7.冒名頂替、重複報名、報名資料不實或資格不符,經檢舉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公 布成績,則撤銷名次並追回所有獎勵。
8.違反上述規定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另依學生獎懲辦法提報懲處。
9.未參加彩排支隊伍,將列入競賽規則酌以扣分。
● 獎勵方式:決賽成績按等第予以頒獎,獎項如下:
(一)團體獎:
1.冠軍:團體獎金新臺幣8,000元、獎盃一座。
2.亞軍:團體獎金新臺幣6,000元、獎盃一座。
3.季軍:團體獎金新臺幣4,000元、獎盃一座。
4.殿軍:團體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盃一座。
(二)個人獎:
1.最佳指揮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一幀。
2.最佳伴奏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一幀。
(三)若比賽隊伍表現成績無法達到標準者,上續獎項得從缺。
(四)得獎隊伍之指導老師,另簽請敘獎。
(五)凡獲獎之隊伍,參與校內重大慶典活動演出。
● 會議及培訓:
(一)領隊會議:
1.107年03月08日(四)12:30-13:20於小劇場召開,由各參賽隊伍的領隊老師或隊長參加,由主辦單 位說明比賽規則。
2.抽籤決定比賽出場順序及排練時間,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
(二)合唱培訓:107年03月至04月安排各系合唱教唱課程,聘請專業老師至各系練習教室一對一培訓。
● 注意事項:
(一)參賽比賽之團體對於下列各項,應切實遵守。
1. 填寫報名表,請確實依照填表注意事項辦理。
2.在比賽時不得接受獻花或奏送紀念品。
3.比賽進行時,非比賽人員均不得在比賽台範圍內出現,以免影響秩序。
4.應服從主辦單位的評判,如有意見或抗議事項,須以書面提出。抗議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
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應於各該項比賽成績公布前為之,逾時不予受理。對評判委員所為之評
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抗議。
5. 比賽結束後隨即公布成績,並立即頒獎。
6. 各系於會場等候宣布頒獎,若獎項唱名三次無人上台受獎時,則視同棄權,由下一名遞補之。
7. 抗議事項經書面受理後,將召集評審會議裁決並公布之。
8. 有關本次比賽之相關辦法、最新訊息、異動事項、比賽成績與活動照片,將直接公布於本活動網
頁內,敬請隨時瀏灠活動網頁。